| 政策解读 |
问:有多少人符合申请标准?
答:目前济南市区符合享受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约有6万户 |
问: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具体是多少
答:济南市政府规定,目前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五区城市居民每人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60元,长清区为220元。章丘市和平阴、济阳、商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月人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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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济南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含)具体是多少?
答:截至2006年底,市辖六区人均住宅使用面积20.10平方米,申请经适房的市民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小于20.10×60%=12.0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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